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盐城市农村房屋彩钢瓦屋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方案内容认真贯彻落实。
为切实消除农村房子使用彩钢瓦覆盖屋顶的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安全,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现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2022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C、D级危房彩钢瓦屋顶整治工作;2023年6月底前,滨海、阜宁和响水3个县完成不低于总量40%的彩钢瓦屋顶整治,其他8个县(市、区)全部完成整治;2024年6月底前,滨海、阜宁和响水全部完成整治。
(一)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根据彩钢瓦屋顶特点、存量和分布区域以及农民群众意愿,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彩钢瓦屋顶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二)压实责任,重点突破。进一步压实农户的主体责任,告知彩钢瓦屋顶的安全风险和整改义务。坚决杜绝新增农房使用彩钢瓦覆盖屋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农村彩钢瓦屋顶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导、督查各乡镇(街道)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工信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职、联合协作。
各县(市、区)要对彩钢瓦屋顶摸底排查登记造册的数据来进行回头看,分析研究整治措施,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农村房屋彩钢瓦屋顶专项整治会议,部署各级目标任务,做到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10月31日前,各地要将农村房屋彩钢瓦屋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市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办。
各县(市、区)要紧盯工作目标,结合各地实际,指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抓好整治工作,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农房改善和农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通过引导农民原址新建翻建、拆换瓦片等方式推进农村房屋彩钢瓦屋顶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对彩钢瓦屋顶整治结束后,要及时回头看,对还未彻底整治结束或整治成效不明显的部位,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推进,确保应整尽整、高质高效。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总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相关的细则和规定,落实日常监管队伍,巩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格外的重视彩钢瓦屋顶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行动职责,落实各项保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全力抓好整治工作。要充分的发挥农村网格员的作用,加大对新建翻建和修缮房屋的巡查,尤其是居住在主干道边、人群密集区域等地方的巡查,防止问题反复,保证整治成效。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级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加强施工队伍管理,禁止在农房建设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使用彩钢瓦;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新建、改造农房的规划审批工作,严禁审批农村使用彩钢瓦覆盖、维修农房屋顶;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重点围绕彩钢瓦等建筑材料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从源头上规范彩钢瓦生产公司制作经营活动。各部门要组织专项督查,督促各地解决重点区域的重点问题,确保以点带面,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三)提供政策支持。各县(市、区)要结合农房改善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整治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各地可从绿色建材、绿色施工、绿色居住三个方面推广绿色建筑,引导农民充分的利用无安全风险隐患的绿色环保材料、清洁能源和环保施工方法建设绿色建筑。支持农户与企业合作,利用房龄较新、结构较好的房屋屋顶资源,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获取相应的收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利用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介,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采用政策宣讲、案例解读多种形式全方面进行政策和法治宣传,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引导群众积极主动配合整治,为顺利推进彩钢瓦屋顶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媒体监督力度,对推诿扯皮、借故拖延、整治不力的问题予以曝光,推动重难点问题的解决。